投资者在进行部分基金卖出时,一般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卖出,因此,在卖出时,根据买入时间不同,分段计算持有天数,同时,其赎回费用也根据持有天数不同,分段计算。
比如,投资者在8号买入1000份基金,在15号再次买入1000份基金,在20号赎回1500份基金,基金净值为1.5元,则这1500份基金包括8号的买入的1000份和15号买入的500份,且该基金赎回的收费标准为:持有天数小于7天,按照1.5%的标准收取;持有天数小于30天,大于且等于7天,按照0.75%的标准收取。
则投资者赎回1500份基金,其中1000份基金持有天数为12天,500份基金持有天数为5天,则其赎回费用=1000×1.5×0.75%+500×1.5×1.5%=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