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是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具有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可记名、挂失的特点。
投资者持有凭证式国债可以选择持有到期,也可以提前兑付,其中提前兑付会扣取一定的利息其规则如下:
1、投资者持有凭证式国债不足6个月,进行提前兑取,它是不计息的。
2、持有凭证式国债满半年及其以上且不满2年的,扣取6个月的利息。
3、持有凭证式国债满2年及其以上且不满3年的,扣取3个月的利息。
4、持有凭证式国债满3年及其以上且不满5年的,扣取2个月的利息。
同时,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