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破产后,那就表示着不再具备还债能力了。而对于未还完的债务,在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后就可进行债务调整,适当豁免。
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8月31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定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缴纳满三年的自然人,若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失去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不抵债,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而经过三年严格行为限制考察期后,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当然,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也是有积极还款意愿、诚实守信的债务人。而像那些恶意逃避债务的,不仅免除不了,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