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险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的一种保险,它是台湾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能够为被保险人本人及其亲属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人身再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一种保险。它可以分为寿险再保险和意外伤害及健康险再保险。
乳腺癌保险是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险人患上了乳腺癌,保险公司就会针对被保险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偿。而根据保费是否返还,它可以分为消费型乳腺癌保险和返还型乳腺癌保险。
一般附加险是承保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它是当因为偷窃、雨淋、渗漏、数量短缺、货物混杂、破损、锈损、受潮受热、食品串味等引起货物损失时,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是不能够单独投保的。
雇主责任险是为了保障雇主的利益的,它是当被保险人需要承担其员工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或患上职业性疾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时所需的医药费用、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去承保被保险人的医药费用、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所支出的诉讼费用的一种保险。
维修保证保险是合同保证保险的一种,它是用来保证承包人会履行保固责任的保险,来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履行规定的维修义务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让工程在建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