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
与定增对象不得超过10人相比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没有人数限制,但是上市公司全部在有限期限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没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限内的股权激励所获得的股票,其累计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激励对象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当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