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增持要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增持过程中,首次增持、继续增持、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增持计划完毕均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相应的公告。
如果持有上市公司超过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大股东增持可选择12个月内自由增持不超过2%股份,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
根据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大股东不能进行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