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发基数是计算退休金的重要数据。
职工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构成,其中过渡性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满一年发给1%。
在2019年及以前,计算养老金待遇使用的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9年开始使用养老金计发基数。
2019年以后,人社部将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从以前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更改为“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私营+非私营)”,将全部的城镇单位一起统计,形成新的平均工资数据。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通常是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在更改了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后,相当于计算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了,如果计算退休待遇时同步使用新的平均工资数据,将会存在近几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所以目前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将“养老金计发基数”与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使用计发基数计算退休待遇,并在若干年内逐步过渡到直接使用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养老金。
所以目前职工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
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139;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举例计算:
安徽省202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98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是4019元、上限标准是20094元,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88元。
假设某安徽企业职工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30年,在2024年满60岁退休的养老金约为:
基础养老金=(7688+7688×0.6)÷2×30×1%=1845.1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4019×8%×12×30÷139=832.71元;
过渡性养老金=6698×0.6×2×1.3%=104.5元;
合计每月2782.33元。
以上就是关于“计发基数和退休金的关系”的具体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