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平工资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社平工资全称是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是地区所有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养老金计发基数则是由地区上一年度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来制定标准。
在2019年及以前,计算养老金待遇使用的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19年开始使用养老金计发基数。
2019年以后,人社部将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从以前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更改为“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将全部的城镇单位一起统计,形成新的平均工资数据,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通常是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在更改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后,相当于计算养老金的社平工资水平下降了,如果计算退休待遇时同步使用新的社平工资,将会存在近几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所以目前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将“养老金计发基数”与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使用计发基数计算退休待遇,并在若干年内逐步过渡到直接使用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养老金。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计发基数并不等同于社平工资,不过也有个别地区是直接使用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比如上海、浙江、贵州、黑龙江、新疆、西藏、海南、内蒙古等地,具体的情况以当地当年的政策为准。
养老金计算示例:
江西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是6098元,最低缴费基数是3659元,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747元。
假设在江西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年,在2024年满60岁退休的养老金约为:
基础养老金=(6747+6747×0.6)÷2×20×1%=1079.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3659×8%×12×20÷139=505.4元,
合计每月1584.9元。
以上就是关于“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平工资的区别”的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