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退保能退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等,具体如下:
1. 犹豫期内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签收保险合同后的10天、15天或20天内,为保险的犹豫期,具体天数会在保险合同中写明。而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内容感到不满意,就可以申请退保,保险公司一般可以全额退还已交保费,只有部分纸质保单的产品还会扣除一笔十元左右的工本费。
2. 犹豫期后退保:如果已经过了犹豫期,那么再申请退保的话,就只能退保单现金价值,意味着投保人可能会产生经济损失。此外,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1)一年期保险犹豫期后退保,需要扣除已保障天数对应的保费和手续费后,才能退还剩余的钱;
(2)分红型保险犹豫期后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未领取的分红;
(3)万能型保险犹豫期后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万能账户价值。
举例说明:
以国寿鑫越传家终身寿险为例,假设40周岁女性投保,按10年缴纳保费保终身,每年缴纳保费24220元,则:
1. 若在犹豫期内退保,那么最高可退已交保费24220元。
2. 若在犹豫期后退保,那么可退保单现金价值,比如:
保单第1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5480元;
保单第5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82520元;
保单第10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265520元。此时,现金价值已经大于已交保费242200元,相当于全额退保;
保单第20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356120元;
保单第30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478600元;
保单第40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643180元;
保单第50年时退保,可退保单现金价值86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