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2014年前企退人员补贴本质上应该指的是过渡性养老金。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1997年明确逐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社会统筹养老和个人账户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这个方式被称为统账结合。统账结合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但是,对于在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来说,他们缴纳的养老保险没有个人养老账户,于是就损失一部分养老金待遇,因此对这类人额外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2005年,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进行改革。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统一标准改革为跟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也进行了适度调整,从120个月改变为与退休年龄有关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保留了下来: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而能够在2014年之前就满足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职工,基本上都满足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条件,所以所谓2014年前企退人员补贴其实指的是他们可以额外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至于其他的,并没有相关规定明确说明对“2014年前企退人员”专门设置补贴政策。
至于这些所谓的企退人员补贴的消息中为什么以2014年进行分段,可能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有关。
2014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了与企业职工一致的养老制度。为了让制度改革平稳进行,国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作与退休时间,将其细致划分为“老人(改革之前2014年10月退休)”“中人(改革前2014年10月参加工作)”和“新人(改革之后参加工作)”三类。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新老结合”的计发办法。该规定针对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要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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