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注意: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