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本身是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范围的,但是如果引起了某些疾病或者进行了某些治疗,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比如:
1.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属于轻症,按轻症进行理赔。理赔标准一般为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须由头颅断层扫描、核磁共振检查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但未达到“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在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为3级;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2.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属于重疾,按重疾进行理赔。理赔标准一般为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须由头颅断层扫描、核磁共振检查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3. 深度昏迷:属于重疾,按重疾进行理赔。如果被保险人因为脑出血而导致深度昏迷,即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4. 瘫痪:属于重疾,按重疾进行理赔。如果被保险人因为脑出血而导致瘫痪,即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5. 颅脑手术:属于重疾,按重疾进行理赔。如果被保险人因为脑出血而导致进行了颅脑手术,即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6. 身故:如果重疾险有身故保障,则被保险人因为脑出血而导致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