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玺臻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介绍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保险期间、缴费方式、保额增长比例、保险责任、红利分配方式、其他权益、收益,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2、犹豫期:15天;
3、保险期间:终身;
4、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月交;
5、保额增长比例:2.5%;
6、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其中给付系数为:18-41周岁,160%;41-61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7、红利分配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保额;
8、其他权益:保单贷款、减保;
9、收益:分红型终身寿险的收益体现为生存总利益,即现金价值+红利,以40岁男性投保阳光人寿阳光玺臻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为3年,年交保险费2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522880元,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为例,则:
保单第1年,被保险人41岁,现金价值为67083元,红利利益为1116元;
保单第2年,被保险人42岁,现金价值为179440元,红利利益为3704元;
保单第3年,被保险人43岁,现金价值为328700元,红利利益为7716元;
保单第4年,被保险人44岁,现金价值为419240元,红利利益为7900元;
保单第5年,被保险人45岁,现金价值为511000元,红利利益为8090元;
保单第6年,被保险人46岁,现金价值为603840元,红利利益为8284元;
保单第7年,被保险人47岁,现金价值为618460元,红利利益为8482元;
保单第8年,被保险人48岁,现金价值为633440元,红利利益为8684元。
以上就是阳光人寿阳光玺臻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介绍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