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不等于终止定投。具体解释如下:
基金定投指的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将固定的金额投资到一只事先选定的基金之中。一般是投资者与某一基金销售机构达成协定,约定好投资扣款时间、金额以及扣款方式,相关机构会在约定日期自动帮投资者扣除相应金额来购买对应的基金。
比如:投资者与某银行达成定投协定,约定在每月6日由银行从银行卡代为扣除600元投资到基金A中,这就是基金定投。
基金赎回就是投资者将手中的基金份额卖出,将份额转化为现金。
但将基金赎回并不等于终止了定投协议。因为投资者赎回基金只是将基金账户中已有的份额进行卖出,并不会影响定投协议的效用,只要扣款账户中有余额,定投就会持续进行。所以,若投资者想要终止基金定投协议,需要向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申请,以确保定投协议的终止。
同样,终止定投也不等于基金赎回,终止定投是指与相关机构解除定期投资协定,不再继续扣除相应金额投资指定的基金产品,但已经在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不会自动赎回,如果投资者只终止了定投协议,没有赎回基金,那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仍然会因为市场的波动产生相应的收益或者亏损。
因此,投资者若是想要同时进行基金赎回和终止定投,一定要分别确认相关手续是否完成,以确保不会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