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成交规则和时间:
1、竞价原则
(1)最大成交量原则定价
计算机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其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例如:
按买卖双方最大成交量为300,那集合竞价的价位就是300股申报对应的价格3.3元。
(2)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
集合竞价也同样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交易原则,也就是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挂的委托单不能超出当天的涨停价,跌停价,否则为无效单。
2、竞价时间
A股:
早盘集合竞价时间段:9:15-9:25,其中,9:15-9:20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 25之间不可以撤单。
尾盘集合竞价时间段:14:57-15:30,不可以撤单。
港股通、港股:
①开盘前集合竞价时间段:
9:00-9:15:输入买卖盘时段,可申报,可撤单;9:15-9:20:不可取消时段,可申报,不可撤单;9:20-9:22:随机对盘时间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委托予以对盘撮合;对盘结束-9:30:暂停时间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也不处理。
②收盘竞价时段:
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不可申报,不可撤单,不可修改;
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输入买卖盘时段,可输入或取消竞价限价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参考价±5%单。
16:06-16:08(或半日市的12:06-12:08):不可取消时段,可输入竞价限价买卖盘,但不可更改或取消买卖盘,竞价限价买卖盘的价格限制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佳(高)买盘价和最佳(低)卖盘价,且指定价格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5%;
16:08-16:10(或半日市的12:08-12:10):随机收市时段,买卖盘输入及价格限制规则与不可取消时段相同,所有证券在此时段内随机结束收市竞价交易,并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