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尊宝c款详细条款包括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基本保额、保额,具体如下:
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被保险人身故时当时的保额。
2.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基本保额:等同于保险合同一次性缴纳的保费、转入保费以及追加保费之和,并减去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4.保额:
(1)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保额是指基本保额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2)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保额是指基本保额的16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3)自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保额是指基本保额的14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
(4)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保额是指基本保额的120%与个人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