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取现金出来,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外地户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重疾/遭遇事故或灾难);
8、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9、户口迁出本省;
10、出境定居;
11、离休、退休;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刑满释放达法定退休年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按以下步骤流程提取公积金:
第一步、提出申请
本人办理:
携带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
携带身份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
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第二步、展开审核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针对资料展开审核,然后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发送消息通知。
第三步、划拨款项
若准予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款项拨付至缴存人名下银行卡当中(正常情况下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款项是否到账,若仍未到账,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
提醒:
部分地区已经开通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可以直接登录当地公积金官网/APP,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在线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