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2006版条款包括保障条款和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保障条款:
70周岁以下的人群可投保康宁终身2006版,主要可保:
(1)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者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过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时,则保险公司可赔2倍基本保额。此外,如果重疾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间,那么从给付重疾保险金之日起,被保险人剩余的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而保障仍旧有效;
(2)身故保险金:可赔3倍基本保额,但应当扣除已经给付的重疾保险金;
(3)高残保险金:可赔3倍基本保额,但应当扣除已经给付的重疾保险金。
2.免责条款:
因为下列情况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或者罹患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7)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当上述情况发生时,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经交满两年及以上保费的,则保险公司可以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还没有交满两年保费的,那么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之后,就可以退还剩余的已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