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可以通过银行申请或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条件
(1)信用良好
征信报告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借款人本人和家庭成员,在近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2)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
借款人需要拥有不低于创业成本30%的启动资金,剩余70%可以申请创业贷款。
(3)年龄符合要求
借款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4)具备还贷能力
具备稳定的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从事经营活动
借款人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已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
(6)贷款资金用途明确
个人创业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比如购置设备、租赁场地、购买生产原材料等。
(7)在贷款对象范围内
个人创业贷款的发放对象有: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申请流程
(1)贷款申请和推荐
借款人前往贷款银行或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由创业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向县(市区)级以上担保机构进行推荐,借款人需填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报资格审核
借款人需要按照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材料,比如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创业项目书、银行流水、贷款记录证明等,等待担保机构审查借款人的资格。
(3)创业项目评估
担保机构审核借款人的资格后,会对借款人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并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调查,如果评估通过,将会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4)贷款发放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借款人携带上述的材料,前往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发放创业贷款,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贷能力,最终确定是否给予通过,并核定贷款利率和额度。若审批通过,经办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若审批不通过,也会及时通过结果,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