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医保保销是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分为外地住院医疗和本地住院医疗,都需要在医保投保的地方进行报销。
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住院医疗诊断病历原件;
3.门诊病历或住院证明、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或医院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或医院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商业保险:
1.被保险人出险后,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规定准备报销材料,-般需要准备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 出院记录等资料,如果是意外伤害,则一般还需要意外事故证明;
3.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将报销金打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医疗保险有垫付功能的话,那么被保险人在住院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等到被保险人出院后再提交报销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则会用报销金抵扣已经已经垫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