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保障:包括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而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以及使用了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在门诊治疗(含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费用;
2、医保外自费医疗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外药品费用、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医保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扣除了2万的免赔额后,10万(含)以下部分可报销55%、10万以上部分可报销67%,保额100万;
3、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除去相应的报销外,还剩余的未报销的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扣除了5万免赔额后可按照45%进行报销,保额100万。
4、罕见病用药补充保障:对于纳入了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内的参保人,如果使用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名单》所列药品,那么经过了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保障报销过后还剩余的个人自付药品费用,扣除了5万的免赔额后可按照45%进行报销,保额20万。
这款产品江苏省全省所有参保群众均可投保,产品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均可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