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补缴完之后并不能够立即生效,虽然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错过了本年度的居民医保集中缴纳时间之后,还是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缴,但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期才能够正常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一般来说等待期为3个月,等待期之后的有效期将持续到本年度的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主要是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医保一年只需要缴费一次,相应的缴费标准并不是很高,同时也没有缴纳连续性和缴纳年限的要求,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是否要进行参保,缴纳的自由性还是比较高的,不过城乡居民医保一旦断缴,那么就不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该城乡居民在断交期间发生的就医治疗费用,就需要自己进行承担。城乡居民医保属于我国基本医保类型之一,参保条件并不严格,虽然相应的报销比例没有职工医保高,但还是能够为其参保人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
1、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8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直接就医的报销50%,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就医的,报销比例55%,整个结算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
2、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在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60%,整个结算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二、住院报销
1、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参保人在一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在三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0%。
2、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居民参保人在一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在三级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