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险主要可保意外医疗保险金,即保障期间,被保险人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则对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管理机构规定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金额和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一般来说,意外医疗保险金可在扣除免赔额后100%报销,但若被保险人以社保身份参保却未以社保结算,则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不过一般也还能报销60%-80%,保额则一般为3万-10万不等。
此外,部分意外伤害医疗险还约定,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则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但住院治疗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门急诊治疗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30天止。
意外伤害医疗险保什么意外?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医疗险所能保障的意外应当是外来的、突发的、无法预见的、非疾病的,即:
1、外来的: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比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比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则通常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可以预见和预防,因此不属于意外。
3、无法预见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比如飞机坠毁等。
4、非疾病的:也就是疾病所导致的,虽然不是被保险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因此不属于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