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看当地政府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规则。而不同的地区,规定也会有所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认贷不认房
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未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在其申请贷款买房时,该房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而若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该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注意:
认贷看的主要是有几次贷款记录,并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二)认房不认贷
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没有房屋登记信息,那其购买的房屋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而若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就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三)认贷又认房
1、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2、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但公积金证明有已结清贷款记录或信用报告中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将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3、缴存职工家庭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记录有一套住房信息,同样将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缴存职工家庭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记录有两套住房及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存在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购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通过委贷银行查询的职工及配偶双方信用报告和通过省直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查询的公积金存贷证明中,凡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购房时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注意:
1、主借款人为省直公积金缴存客户
住房套数以职工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开具的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个人信用报告、公积金存贷证明上的记录为准。
2、主借款人为异地公积金缴存客户
住房套数以职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的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个人信用报告、公积金存贷证明上的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