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无法提取的情况有:
1、不满足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无房户支付房租;
(4)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6)正常离休或退休;
(7)正在领取城镇低保;
(8)出境定居;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0)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
2、未到提取时间
比如:
(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一般要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提取,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2)正常退休提取,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必须等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6个月以上才能提取。
3、超过提取次数
比如: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仅限提取1次,累计只能提取2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第3套及以上住房,无法提取。
(2)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仅限提取1次,累计只能提取2次,增设电梯房屋为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无法提取。
4、超过提取金额
除了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离休或退休、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几项提取情形,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并注销公积金账户,其他提取情形均有提取金额限制。
比如:
(1)偿还住房贷款,不得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发生的实际已还贷本息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户实际分摊费用。
5、提取资料问题
比如:
(1)购房提取,需要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维修鉴定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支付凭证。
(3)出境定居提取,需要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4)正在领取城镇低保提取,需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重大灾害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重大疾病需要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等。
注意,提取资料不全可以按要求补齐,但若提取资料虚假,那么肯定无法提取。
6、提取人的问题
一般来说,公积金只能由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提取,配偶提取的要提供结婚证。当然有些地方公积金也能委托他人代理提取,但需要提供职工本人的委托证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注意,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一般只能由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公积金贷款逾期
若借款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那么一般不允许提取公积金,这是公积金中心的一项风控措施,公积金账户余额要先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逾期欠款。
8、公积金账户冻结
当被法院强制执行清偿时,个人养老金、公积金都在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之列。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依规冻结、限制,那么个人无法提取公积金。
9、其他无法提取的情况
比如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办理了月对冲还贷、约定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的无法提取,还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也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