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无非两个方面,一是满足申请条件,二是走完申请流程。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关键是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能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就能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具体有:
1、年龄18周岁以上,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居民身份;
3、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符合当地规定的最低连续缴存要求;
4、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且合同签订日期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
7、能支付不低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8、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
9、符合组合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申请,由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审查。
2、贷前调查
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贷款用途、贷款资料、抵押物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将资料退还给借款人。
3、面谈和面签
对符合组合贷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会指导借款人填写组合贷款相关资料,并与借款人面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贷款审批
组合贷款资料齐全后,分别按照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自的审批流程进行贷款审批。
5、抵押登记
组合贷款审批结束后,抵押权人凭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贷款发放
抵押权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受委托银行收到组合贷款资料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放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划拨公积金贷款资金,受委托银行将组合贷款资金(即公积金贷款资金+商业贷款资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同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