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式国债”涉及债权登记、转移的业务(如开户、认购、提前兑取、终止投资申请、终止投资撤销及非交易过户)的时间为财政部公布的国债交易日08:30-16:30,因此,电子式国债8:30开售。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在卖出电子式国债时,根据其持有时间不同,其利息计算也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电子式国债满2年及其以上且不满3年的,扣取3个月的利息。比如,投资者购买某电子式国债一万元,2年之后卖出,其票面利率为4。23%,按照固定利息计算,则其利息=10000×4.23%×21/12=740.25元。
除此之外,持有电子式国债不到6个月,是不算利息的;持有电子式国债满半年及其以上且不满2年的,扣取6个月的利息;持有电子式国债满3年及其以上且不满5年的,扣取2个月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