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福祥传世”增额护理险介绍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2、保障期限:终身
3、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4、有效保额递增比例:3.5%
5、保障内容:
一般护理保险金:
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Max(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最后一个保险费的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Max(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
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Max(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
(给付比例:18-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老年额外护理保险金
66周岁(含)前,进入合同所约定的护理状态,除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外,额外再给付5%有效保额。
老年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66岁周(含)前,确诊合同所载明的特定疾病,除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外,额外再给付5%基本保额
疾病身故保险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