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重疾险可以在一起赔付。比如一份重疾保额30万,另一份重疾险保额50万,那么同时符合条件,理论上可以赔80万。
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因此是可以重复理赔的。被保险人只要同时满足两份重疾险的理赔条件,即可申请理赔两份保险金。比如若是被保险人罹患重度恶性肿瘤,那么可以申请用两份重疾险理赔两份重疾保险金。不过,如果是用重疾险理赔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那么是有限额限制的,即两份重疾险加起来理赔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十岁以下不得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得超过五十万。
两份重疾险如何理赔:
1.报案:发生重疾险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一般建议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48小时内报案;
2.准备理赔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除了最基本的身份证、保单、理赔申请书之外,如果是癌症理赔,则一般还需提供病理诊断书,其他重疾则一般还需要准备医院诊断报告或者其他的鉴定报告,具体看罹患的是什么疾病,以及保险公司如何要求;
3.提交理赔材料:理赔材料准备齐全,即可提交给保险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份重疾险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买的,那么正常提交即可。如果是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买的两份重疾险,那么在申请理赔时,准备的资料需要备两份,分别盖章,分别提交不同的保险公司,出院资料除了发票,其他资料都可以开两份。
4.调查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一般会审核理赔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理赔事项是否符合重疾险理赔标准等。若案件有异常,比如出险金额巨大、刚投保不久便出险等,那么保险公司一般还需要进行调查;
5.理赔结案:审核调查无异常,则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因为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所以对于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件,保险公司会一次性给付相应的保险金,保险金则通常会打入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理赔完毕,保险公司即可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