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不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的,虽然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具有同样的效力,但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要用身份证原件或是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所以临时身份证不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如果身份证丢了,只有临时身份证的话,那么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管理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也是可以正常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
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贷款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续贷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在校证明和所在学校的学生证。
准备好资料以后就可以打开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信息网,然后在主页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如果是第一次贷款的话就先进行注册,注册好以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如果是续贷的话,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信息网,打开以后在主页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按钮;
3、按照要求填写贷款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
4、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导出申请表;
5、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