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按如下手续流程操作:
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原商贷合同、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原商贷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等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后提交申请资料。
2.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批,以及房产评估,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3.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余额和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并注销原抵押。
4.申请人持原商贷结清证明及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到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以及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5.经过公证后,管理中心就会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