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非减持达到一定要求,需要进行公告。根据2008年5月,上交所公布的《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专业业务办理指南(试行)》规定,“大小非”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在3个交易日内公告,且在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不得进行买卖。除此之外还规定,对于那些持股大于5%的公司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持有股票比例低于5%的,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对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每增减1%都必须公告,比如减持0.8%,则不需要进行公告。
非是指非流通股,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小非减持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套利和避税降低成本。
减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高价收购大小非。拥有私募、券商、大机构丰富的客户资源,减持之后,高价全额承接。
2、高于市价减持大小非。双方约定高于市场价格减持。
3、大小非税费优惠政策。地方性政策优惠,减税额最高可达到税费总额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