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享受的权利有:
1、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如果基金公司不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前提下,可以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3、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4、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5、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的权利。
6、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是投资人即出资人,是按照基金招股说明书成立的法人或自然人。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投资者和出资者,也是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因此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