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后,开始实施退市新规,新规包含:交易类退市、财务类退市、规范类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以沪深两市主板财务类退市来说: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就有可能退市,但如果一个公司连续亏损三年,但是营收没有低于1亿元,那么不会退市。
不过,虽然满足财务类退市要求,但同时被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还不能有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纪情况出现。若出现重大违法现象(造假),那么即便营收高于1亿元,那么也可能被退市。
此外,因为注册制下未盈利的公司也可以上市,所以不可能刚上市就面临退市,因此退市制度对这类企业做出特别提示:“研发型上市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起适用上述财务退市标准。”
意思就是:通过第五通道上市的公司,在前3个会计年度无论净利、营收如何,都不会触发退市标准,退市制度要在三年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