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加仓不够七天卖出,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在部分卖出时,会按照购买的时间顺序进行赎回操作,优先卖出最早买入的哪部分,如果卖出哪部分基金持有天数小于7天,则其赎回费率为1.5%,即按照1.5%的标准收取赎回费用,反之,大于7天,按照其基金公告的费率收取。
比如,投资者在10号买入1000份基金,在12号再次买入1000份基金,在17号全部赎回,基金净值为1.5元,则这2000份基金包括10号的买入的1000份和12号买入的1000份,且该基金赎回的收费标准为:持有天数小于7天,按照1.5%的标准收取;持有天数小于30天,大于且等于7天,按照0.75%的标准收取。
则投资者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用=1000×1.5×0.75%+1000×1.5×1.5%=3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