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会有高送转,在年报、或者半年报公布之前上市的,同时满足其公积金高、未分配利润多、股本小的情况,发生高送转的可能性较大。
当新股的年报或者半年报中显示每股资本公积金较大时(一般大于3时)、每股未分配利润较多时(一般大于0.5元时)、每股净资产较大时(一般大于5)以及总股本小于5亿时,它的高送转机会较大。一旦出现一下三种情况,新股不得进行高送转方案:
1、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者预期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之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2、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3、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