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互助金的报销范围包含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部分罕见病的特殊食品费用以及特异性药物费用。
以住院医疗费用为例,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等,可报销部分住院医疗费用。
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