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去按揭买房,若房贷办不下来,那之前缴纳的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的资金自然可以申请退还,客户去进行退房,再与房地产开发商终止合同即可。
不过大家需要注意,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会以“定金”为由不予退还。毕竟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退房会被视为违约,由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届时客户将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则不同了,其相当于预付款的交付,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若合同没能正常履行,订金可以原数返回。
也正是因为如此,客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留意,得确认是“订金”,而非“定金”才行。
还有,大家还需要注意,纵使之前交付的房屋首付款可以退还回来,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也许还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届时就会从退还的首付里扣除一部分,即首付款可能无法全额退还。
除非房贷被拒的问题不在客户身上,那在此种情况下客户选择退房是没问题的。若问题在于房地产开发商,比如证件不齐全,那客户不仅可以拿回首付款,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