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商贷的客户是可以将其转为公积金贷的,只要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即可:
1.在当地正常缴纳有住房公积金,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六个月及以上。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未曾出现逾期行为。
3.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配偶申请。
4.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5.借款人之前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之内。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而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
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商贷合同、原商贷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同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