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储蓄国债是中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投资者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必须通过银行开立的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否则无法购买,拥有国债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内到账户所在地的承办银行的联网网点购买储蓄国债。
投资者持有电子式国债可以选择持有到期,也可以选择提前支取,提前支取会损失一定的利息,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
持有电子式国债不到6个月,是不算利息的;
持有电子式国债满半年及其以上且不满2年的,扣取6个月的利息;持有电子式国债满2年及其以上且不满3年的,扣取3个月的利息;持有电子式国债满3年及其以上且不满5年的,扣取2个月的利息,同时,投资者往往还需要按照兑取本金的1‰左右来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