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在学生在校期间都是没有利息的,准确来说,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若是跨省就读,则仍由中央财政承担;直接在本省就读的,就由地方财政负担)。
而学生按正常学制毕业后,就将开始由个人来偿还贷款本息了(从毕业当年的9月份开始计收利息)。
而学生如果在大学毕业后打算攻读更高一级的学位,比如研究生,那是可以去进行续贷的,续贷成功后,研究生期间也仍然由财政贴息,研究生毕业后再开始向借款学生计收利息。
至于助学贷款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都将按照同期同档次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过去执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