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以上就可以异地报销,异地生育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医保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除此之外,在异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要额外提交本人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当地医院资质说明(此说明中需要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等情况,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需要加盖公章)和医院诊断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先由个人全额垫付的,在手术或治疗结束后的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