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之后,对于其名下信用卡未还的欠款,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双方都有用卡消费的话,那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自然需要偿还。不过一般信用卡欠款会先用持卡人生前财产进行抵偿。
而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由遗产继承人来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自然需要继承相应债务,所继承遗产会先用来抵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继承。当然,若配偶正是遗产继承人,那自然也是由配偶来偿还的。
大家需要注意,若债务超出遗产的话,那超出部分无需偿还,自愿偿还的除外。此在《继承法》里就可以找出依据:“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而如果持卡人没有财产、遗产,其配偶也没有还款能力,那银行一般会将这部分欠款划为坏账,欠款较小的话,银行有可能会直接终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