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日就是买卖双方进行交割的日期,我国期权交割日也就是行权日,即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三。
50ETF期权的合约具有到期日,到期日的后一天就是交割日即行权日。在行权日当天收盘时,所有虚值合约归零,买方持有的实值合约一般会选择行权。
如果是认购期权的买方选择行权,则买方需按行权价格交钱得券就行;
如果是认沽期权的买方行权,则按行权价格交券得钱。
所以在50ETF期权交易中,买方即权利方,就是行权的一方,到期可选择行权或放弃行权平仓;卖方即义务方,若期权的买方选择行权,卖方被指派行权了,则卖方只能无条件接受。
大多投资者在投资期权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选择交割(行权),大多都会在交割日前卖掉手中的期权合约,因为行权很麻烦,手续复杂,并且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