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悦享两全保险的保障内容是:
一、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岁-40岁,给付160%保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41岁-60岁,给付140%保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大于60岁的,给付120%保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二、期满金
被保险人年龄在0-17周岁投保,可选保障30年,或保至40/50/60/65/70/80周岁;被保险人在18-65周岁投保,可选保障30年或保至60/65/70/75/80周岁。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100%基本保额+100%所交保费来赔付。
平安悦享可以和平安福一起组合投保,若发生轻症/重疾理赔,悦享两全的满期生存金仍正常给付,给付金额不会减少,疾病理赔不影响悦享两全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