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股交易过程中,个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比如,投资者在某一只股票的10元时,进行买入操作,买入1000股,而市场上的卖出单为5000股,且在此之前,市场上已经存在委托买入单4500股,则投资者以10元的价格买入单排队较靠后,只能成交500股,剩余的500股进入委托单中,等待机会成交,这种情况为同价格,时间优先原则;如果小李在13:00的时候,以10元的价格委托买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小明以10.5元的价格委托买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则小明的委托单优先小李的委托单成交,这种情况被称为时间相同,价格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