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在2020年4月27日发行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代表着创业板注册制正式启动。
本次改革方案推出后,如果投资者存在不能购买创业板的股票,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存量投资者需要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如果没有重新签署风险警示书,那么不能购买,因此投资者可联系券商客户经理指导签约。
2、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因此如果投资者若未达到开通创业板的条件,因此不能购买创业板的股票。
对于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