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存量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操作的话,只要在电脑浏览器上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选择自己已办好的助学贷款,点击进入详情页面,按页面提示操作转换即可。
当然,学生也可以登录受托银行的手机银行客户端操作转换,就以中国银行为例:
在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后,点击“贷款”或点击“更多”找到“贷款”,然后点击“转换LPR利率”,找到自己办理的助学贷款,点击“转换”选项。
在转换页面选择“利率转换方式”为“固定利率”或“LPR浮动利率”,再勾选“本人已理解并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合同利率定价变更确认书》的全部内容”,点击“下一步”,然后通过安全认证工具验证,即可完成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