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股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的委托单,必须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交易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同时,个股的委托价格也必须在个股涨跌幅的限制范围内。
因此,如果个股在开盘时就跌停,则投资者在当天以低于它进行委托买入,则该委托单为无效单,是不会成交的;如果个股在开盘时,没有跌停,则投资者以低于它的价格买入,可能会成交,即当当天股价下跌到投资者的委托价位置,且市场上卖出单较多时,委托单买入成功,同时,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到投资者委托价位置时,但是因市场上的卖出单较少,也会导致投资者的委托单不会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