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即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且同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客户在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还可以去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就是商贷加公积金贷的组合。
而要办理组合贷款的话,客户是先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再将填好的表连同资料一并交给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客户提交的资料及其征信报告来进行审核,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等等。而审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就会由受托行对借款人进行评估,调查合格后,出具意见书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而受托行经调查,将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受托银行在接到通知单后,就会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和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的账户当中。